2018年3月27日
昨天,首席移民官所羅門·坎薩(Solomon Kantha)說,馬來西亞人凌顧伍(Koh Woo Ling),也叫彼得·凌(Peter Ling),將不會被允許返回巴布亞新幾內亞。 坎塔在回應被停職的助理警長(AssistantCommissioner)維克托·伊蘇夫(VictorIsouve)關于驅逐出境是非法的說法時說。 對凌先生的驅逐也造成了警方內部的分歧,并導致了上周伊蘇夫等人被停職。 “我想聲明,凌先生被驅逐出境的理由是他欺騙性地以他注冊的新公司的名義申請簽證,但同時他還是前雇主的雇員,”坎薩說。 “移民局調查發(fā)現(xiàn)凌先生提供虛假的具有誤導性的信息,以獲得入境許可證或簽證,但同時仍然受雇。根據(jù)《移民法》,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他說。 “根據(jù)調查結果,當時的外交和移民部長簽署了取消凌先生入境許可證的法律文書,并指示將他置于羈押和遣返之中。 “所有這些合法正當?shù)某绦蚨嫉玫搅藞?zhí)行,在被拘留和驅逐前凌先生的律師拿到了這些文件,”他說。 坎薩說,移民局一直在尋求警方的協(xié)助驅逐非法外國人,而警察一直是依法協(xié)助進行驅逐的,警察作為國家機構為國家利益行事,這是在協(xié)助另一個國家機構驅逐非法外國人。 “警方在很多驅逐出境案件中向移民局提供協(xié)助,并且作為國家機構,我們一起努力為國家利益服務。我很難理解為什么警方內部會針對正常移民流程的發(fā)生分歧。” “任何違反國家利益的調查都會阻止凌先生重回巴新。他不會被允許進入巴新,只有移民局可以對非公民的入境作出決定。因此,國家官員必須服務于國家利益,共同為國家利益服務,而不是為非法的外國人服務,這一點很重要,”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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