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 THOMSON ZHANG譯
政府決定由一家中國公司開發(fā)位于東高地省永基(Yonki)的Ramu Two電站項目,地主們對此表示歡迎。 就像《國民報》10月16日報道的那樣,Ramu Two影響地主協(xié)會(Ramu Two Impact Landlorders Association)和烏曼阿庫姆土地集團 (Uman Akum Land Group)主席威利·努姆(Willy Numo)對政府批準由中國深圳能源公司(Shenzhen Energy)開發(fā)Ramu Two項目的決定表示歡迎。 “作為影響地主協(xié)會和烏曼阿庫姆土地集團的主席,并代表東高地省Kainantu和Obura-Wonenara地區(qū)及莫羅畢省Markham的地主們,對奧尼爾總理將合同授予中國公司表示大大的歡迎,”他說。 努姆說,鑒于項目的規(guī)模和重要程度,需要有信譽的開發(fā)商。 “作為主要合作伙伴和開發(fā)項目的一部分,地主們對這一決定非常滿意,”他說。 “我們將共同努力,幫助開發(fā)商開發(fā)項目! 努姆還警告東高地省政府和其他部門及個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項目現(xiàn)場,聲稱項目現(xiàn)場屬于地主所有。 “我呼吁東高地省省長彼得·努姆(Peter Numu)和行政主管薩姆森·阿庫耐(Samson Akunai)不要招惹所謂的紙面上的地主,”他說。 “與烏曼阿庫姆社區(qū)和Waiyane社區(qū)協(xié)商,因為該項目將直接影響到這兩個社區(qū)。” Ramu Two電站項目裝機容量180兆瓦,大大高于Ramu One項目的94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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