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
根據法律改革委員會(LawReforms Commission)的說法,對離婚法的修正案規(guī)定,如果有任何婚外情的證據,配偶將分得50%財產。 委員會主席埃里克·克瓦(EricKwa)博士說:“我們修改了《離婚法》,在離婚時給予女方平等的權利”。 昨天在莫爾茲比港舉行的為期兩天的法律與司法磋商會議上,克瓦對與會者說,這是保護婦女和兒童的修正案之一!叭绻煞蛞运拿x買下房子,根據《土地法》,該財產注冊在父親名下。因此,當他決定離婚時,妻子將獲得50%的產權,”他說。 “盡管她沒有工作,她仍將獲得50%的產權。” “根據《家庭保護法》,如果父親決定再婚,他必須搬出去! “他不能驅逐母親和孩子! “這正是我們努力在做的。我們想保護母親和孩子。” “我們加強了有關生活費的條款,父親將繼續(xù)給孩子和母親居住的房子支付房租! “我們必須考慮一些保護家庭的創(chuàng)新措施。這些是我們正在研究的一些想法。” 為期兩天的會議向法律和司法部門的各利益攸關方介紹了家庭暴力和性別暴力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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